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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关于举办首届民间彝族刺绣作品大赛的公告

作者:  来源:石林政务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11-15

为继承和发展彝族刺绣文化,实现传统文化保护与产业价值开发的良性循环,经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举办首届民间彝族刺绣作品大赛。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赛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二、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征集作品,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均可。

三、大赛内容及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三个组别:

(一)指定图案组。以世界自然遗产徽标、世界地质公园徽标、阿诗玛头像图案为题,限定规格和材料的手工刺绣作品,绣法不限。

本组设置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4名,奖金2000元。

(二)实物作品组。任意图案、任意种类的手工刺绣作品,绣法不限。

本组设置金奖2名,奖金5000元;银奖4名,奖金3000元;铜奖6名,奖金2000元。

(三)创意设计组。采用彝族文化元素,符合现代审美的设计作品。

本组设置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3名,奖金3000元;铜奖7名,奖金2000元。

除奖金外,各组获奖者还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组委会授权前,不得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市场开发,否则属侵权行为。

四、具体要求

(一)所有参赛者均须填写《首届民间彝族刺绣作品大赛报名表(个人)》或《首届民间彝族刺绣作品大赛报名表(单位)》(一式三份)。

(二)参赛作品须是参赛者原创或合法持有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三)参赛作品须未参加过其他类似比赛,未申请、登记专利权或注册商标。

(四)指定图案组参赛作品规格:长60厘米×宽40厘米;绣花线:丝线。

(五)创意设计组参赛者须报送规范的设计图纸(一式三张)。

(六)参赛者无需交纳报名费。参赛者因参赛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七)报名表及参赛作品,请邮寄或直接送至以下地址: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大楼C区1楼108室(652200) 首届民间彝族刺绣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评选标准

(一)民族性:体现彝族文化特点。

(二)艺术性: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和较高的艺术价值。

(三)创新性:在图案、功能、材料或绣法等方面有所突破。

(四)适销性:符合旅游商品市场需求。

组委会将从全国范围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

六、其他事项

(一)对于不符合大赛要求以及未获奖的指定图案组、实物作品组作品,组委会承诺将按报名表中所填通讯地址退回参赛者。创意设计类作品概不退还,敬请见谅。

(二) 提交报名表意味着参赛者允许组委会将其作品用于后续的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

(三)报名表、三个指定图案、彝族刺绣文化介绍等参赛所需资料和大赛相关报道,请登陆石林旅游网获取。

(四)组委会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周一至周五):0871-7796292,7785029

传真:0871-7785029

电子邮箱:SLXFL2007@126.com

(五)组委会保留对以上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利及必要时的调整权利。

欢迎广大刺绣爱好者踊跃参与!

石林县首届民间彝族刺绣作品大赛组委会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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